关于遴选2018年“创新人才培养”优秀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植保学院发布时间:2017-09-08浏览次数:1166

关于遴选2018年“创新人才培养”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农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办法》(山农大办字[2016]6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14级本科生中组织开展遴选2018年“创新人才培养”优秀学生的工作。为做好优秀学生的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我校就读的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中遴选2018年“创新人才培养”优秀学生。

二、招收计划

招收学院为我校具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16个学院。各学院招收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人数的50%。

三、报名条件

参加选拔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方可报名:

(一)必须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大学本科2014级学生中选拔。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优秀,并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①前三年必修环节课程学习成绩(按加权学分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排名前 30%。②大学英语 CET-4 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 426 分。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 选拔程序

(一) 个人报名(9月22日至9月28日)

凡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且愿意报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本科生,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申请表》,并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科技创新成果证明等材料报所在学院。

(二) 学院考核(9月28日至10月25日)

学院选拔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申请“创新人才培养”学生审核及面试工作,根据学习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学生监督。

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

总成绩=学习成绩(必修环节课程加权学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 学校审核(10月25日前)

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由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审核审批,入选“创新人才培养”学生名单在研究生处网页进行公示。

五、有关政策

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生要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合适的研究方向,进入导师实验室进行科学训练和研究,亦可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学院统一制定补助标准,导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每月发放一定的科研工作补助。

学院对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生每半年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创新人才培养”资格,并停发科研工作补助。

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生,在我校研究生推荐免试,或者考研录取时,条件相同者优先予以考虑。

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者,入学报到后享受 5000 元奖励。在硕士研究生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优先选拔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研究生处

2017年9月6日

附件:

1.山东农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申请表.doc

2.山东农业大学入选“创新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