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实验教学中心
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使用管理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截至2021年,易制毒化学品共分三类,38个品种。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如:麻黄素、1-苯基-2-丙酮;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如乙醚、醋酸酐、三氯甲烷等属于第二类,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等属于第三类。易制毒的安全管理涉及方面较多,情况较为复杂,因此需对易制毒的购买、存储、领用、回收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规范和优化。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管理人员对易制毒危化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存储、统一管理,并按法定流程向管辖地的公安部门备案。依据以上法规和通知,并结合实验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为规范与加强实验中心实验室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一条购买环节。实验中心需采购易制毒危化品时,应在采购系统上填写易制毒危化品采购需求,经院领导以及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统一采购,并及时将采购回的试剂在系统上登记录入。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易制毒危化品库的台账和库存,对采购需求进行严格审核,避免造成积压和浪费。严禁各个科室或个人私自购买易制毒危化品。
第二条存储环节。实验中心应认真对比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现有的存储库房和场所进行整改和验收,确保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的存储场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根据易制毒危化品化学性质进行分库存放、分类存放并张贴标识标明所存放的试剂的分类、注意事项、危险特性等信息。库房内外配备专业的监控设备对危化品库实施24小时全监控,并安排人员定期对存储场所进行巡逻。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安全防控设施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消除易制毒危化品的存储隐患。
第三条领用环节。易制毒危化品的出入库应严格落实“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易制毒危化品管理出入库台账,包括入库品种、入库规格、入库数量、入库日期、出库品种、出库数量、出库时间、剩余数量、领用人、保管人员等。实验人员在领用易制毒危化品时应事先做好估算,做到不多领用,确实有剩余应及时归还入库,并做好相关登记。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详细记录易制毒、易制毒危化品的出入库信息,并定期进行账物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不超量购买和贮存。
第四条回收环节。建立和完善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废弃物回收管理制度,完善废弃物回收流程,并根据危化品的性质实行分类回收。配备专门的废液回收容器并张贴好标识和注意事项,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定期通知具有资质的废液处理公司对集中回收的废液进行处理。各科室实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回收管理制度,严禁随意倾倒废液或将不同类型的废液倒入同一个回收容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