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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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规范有序地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构建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实验室开放面向本院全日制本科生,热爱实践,富于创新,崇尚科学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实验室开放的管理:
1.每学期开学初,实验教学中心将本学期各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等向学生公布。
2.学生根据自己实验需求,学生认真填写《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书》和《开放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将上述材料交给实验中心管理人员。
3.经实验管理老师同意后,登陆教务处主页“本科教学一体化平台”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管理人员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房间钥匙,钥匙不得转借和私配。
4.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学生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实验室秩序。
5.树立“安全第一”责任意识,做到防火、防电、防盗。爱护实验室物品,节约水、电,
私自转让、出借学院公物。禁止将化学品、实验器具带出或将危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中做和实验无关的事情。
6.实验结束后检查仪器、水电、门窗是否关好,做好实验室安全和仪器使用记录本。实验中发现异常或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向老师报告。
7.本学期实验结束后,应向实验室中心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
8.实验室开放时间为学生课余时间,不得占用正常教学时间。
9.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开放实验室研究,常规实验耗材学院购买,本科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相关论文,学院报销版面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植物保护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